教英文覺得自己被DEI影響了。其實DEI不是壞事啊啊。
因爲男女平等時代,我現在教人英文的時候都會自動內建性平意識,幾乎不跟人說陰性名詞的存在了。
不像其他歐洲語言,grammatical gender在現代英文幾乎不存在。幾百年前的古英文有陰陽性名詞但你八成看不懂在寫啥。
英文字尾不會依照性別有變化,沒有陰性陽性,格位亦同。
十幾年前我學的是actor和actress,還有waiter和waitress,但現在我都強調說:講actor就夠了,這可以指代man和woman,維持gender-neutral form,中性名詞。
看到臺灣坊間有些文法書還在特意講陰性名詞,而且還是面對小學生等級,令人震驚。
除非是king和queen這種完全需要區分性別的場合我才需要特別講。
還有像是policewoman和chairlady幾乎沒人在講了吧,police officer就比較中性。
以前的material是以前的material,某些字有陰性名詞存在,可以順便與字根教學,知道就好,現在的歐美媒體幾乎不用了。
APA最新標準都建議使用gender-neutral的詞來寫作了,使用he和she要注意,你不能假定預設性別就是「他」,不如講「他們」。
Cambridge Dictionary認爲說: Nowadays, people usually prefer more neutral forms.
此外,爲了跟上DEI多元性別的版本變化(這不會隨政權更迭而停止變化),我也不會假定說一定要用什麼性別代名詞(pronoun)稱呼人家。當然在國中以下的年紀我不會提這個,免得過度強調政治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