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比BSD授權好的地方在於它是一種防禦性民主。
積極自由勝過消極自由#
化用防禦性民主(Wehrhafte Demokratie)的概念,GPL是一種保護自由軟體運動能長久持續的秘方。
因此,開發軟體應該使用GPL以保持自由精神,貫徹Copyleft的自由精神,而非BSD、MIT、Apache這種寬容(permissive)的條款。你要用這種幾乎無異於將版權釋出到Public Domain的授權條款,不如直接用WTFPL要來的乾脆!
我們應該多講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而非開源軟體(Open Source)。GPL不是restrictive,反而是protect the freedom!
儘管同為開源的作業系統,BSD系統劣於GNU/Linux系統的地方在於沒有GPL的精神。缺乏這個道德感召,便會弱化整個社群的力量,變成純粹做義工,成為予取予求的系統。
講難聽一點,BSD License根本就是"Cuck License",綠帽條款。GPL授權是我老婆給你騎,你老公也要給我騎。而BSD授權是你自願讓你的老婆被人騎沒任何回饋還覺得沒關係!
描述Cuck License後果的圖片。大意是說,當初研發Minix的教授,以做善事的態度透過BSD授權釋出,沒想到會被Intel拿去製作Intel ME這種CPU底層級別的大規模監控軟體。
光靠駭客社群並不能做為夠強力的對抗大企業資本的武器,還需要自由軟體運動的指導,才能夠保護軟體的自由。GPL相較於BSD授權條款,可以保證軟體未來的良性發展,也就是軟體開放原始碼之後需要同等回饋出來,讓軟體不輕易被人壟斷。GPL本身是對既有的商業模式不友好的,且「自由軟體」的名義也沒有「開源軟體」這個名號來的商業友好。
這建基於一個高風險的賭注:要有第一間企業願意投入這個規則並在精神上認同GPL的精神才有可能成功,發展出完整生態系。目前看來Linux當年的豪賭是成功的了,有公司真的願意支持Linux的發展,典型例子如RedHat。
雖然現在很多公司都在嘗試技術性的繞過GPL,竊取或寄生Linux Kernel的成果去開發自家的閉源的產品,但GPL帶來的影響依然是很大的確保了Linux的中心是永遠自由開源的。
GNU跟Linux的關係應該要緊密一點的才是,這才是自由的作業系統。可是目前遇到的問題是,一些專案只奪取Linux的開發成果,然後拿去做閉源產品,只表面做做開源的樣子騙取人們信任。
不過Linus不肯採納RMS的意見將Linux Kernel從GPLv2升級到GPLv3是有點可惜。Linus屬於實用主義者,確保的是消極的自由,只強調開源回饋的做法,可是卻不願意加入防止大企業鑽漏洞將其變成閉源產品的條款。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Linux已經發展成熟了,成為世界性的商業專案,涉及利益太多了,因此不要改比較好吧。
但是,「任何犧牲基本自由以換取短暫安全的人,最後既得不到安全也得不到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