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覺得,人即歷史這句話是真實的。今天我不小心把硬碟格式化,我十年來收藏的FLAC高音質音樂就這樣消失了,透過簡單回顧,可以紀錄下來於串流平台搜尋,或是日後再下載回來。
音樂聆聽的歷程,可從國小時候開始追溯,期間有規模的聽是國中開始,斷斷續續到了高中,最後蓬勃發展的是大學時期。每首歌都是一個故事(我的歷史),這邊只能大致舉例。
國中到大學#
人很難不為流行的奴隸,國小到國中時期聽的就是周杰倫,和情愛流行歌。周杰倫的與眾不同的精神,確實的吸收到了。要證明我深愛一個音樂家,就是把他的所有唱片都聽過,我選擇的周杰倫的代表作就是分裂,這首歌表現的是周杰倫早年的人生哲學,對於過去的決裂。
進入高中之後,我的現實生活不如人們所說波闌壯闊,轉而沉溺於虛擬世界。這時華語樂團接觸的是五月天,除了跟著情緒唱那種愛來愛去的歌之外,他們出道發表的三張專輯很好總結和呼應青少年的內心世界,疑惑,又不想長大。因此代表作我覺得是「反而」一曲,自由,太多自由,反而想做龍裡的野獸。
關於高中還有要說的一些話,學習日語讓我聽了一些因為動畫而製作的歌曲,此外還有純音樂的原聲帶。原聲帶屬於艦隊Collection的為最多,表現日式風骨。進擊的巨人和寶石之國,Darling in the Franxx的情緒強烈,新世紀福音戰士舊劇場版的歌曲讓人想自我毀滅。最後我現在仍深愛的一張是少女終末旅行的OST,這個溫暖平靜人心的音樂甚至適合入眠音樂。
接下來要談論的是我最喜愛的音樂,都出現於大學時期。我深深的覺得,進入大學思想獲得解放,90年代前的音樂都聽了歌遍,其他類別除了饒舌外都有所接觸。或許現實仍是魯蛇,但是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 我感覺進入了歐美社會的60年代,我情不自禁的把披頭四的音樂從頭聽到腳,感受60年代早期,社會的無腦搖滾熱,再來是嬉皮盛行的文化時代,接受了他們的宏大敘事。不管最後理想是否破滅,這些音樂創作都詳細紀錄了那個時代的歷史。在1967年,披頭四走入迷幻搖滾風,隨後清醒後,團員就解散了。約翰藍儂後來投身社會運動,使得他成為很多理想主義者的崇拜象徵,我也不例外,他曾說不信一切神,只相信我自己。
披頭四談論的這些話題,在我心目中尚有更高昂的存在,那就是Pink Floyd。他們的音樂可不做那種愛愛歌,不是說他們高潔。早期他們搞的是太空搖滾,迷幻音樂,以及試試合成各種音效,和嘗試新穎的音樂作曲方式。Pink Floyd的創作約在1970年代定型,傑作Echoes,以及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The Wall整張專輯,表現出的不只是他們的迷幻音樂,主題也透露出人性的關懷,使得人能夠從中探索自己的本質。日復一日,聽這些歌思考人生意義,從中了解到,人生的無力感。為此,必須佐以德國哲學補述想法,思想才不會成為漫談。此外,我認為Y2K世代Pink Floyd的繼承者,Radiohead是目前最好的。
總結#
音樂有其功用性,當我追求平靜就會挑選適當氛圍的音樂。囿於現代人的盲從,古典音樂成為配角,我也是偶爾聽聽罷了。我會從音樂反思這個社會,不,是批判這個社會,Pink Floyd由Roger Waters主導的作品就有這種色彩,還有林強的娛樂世界,再到Radiohead的OK Computer。
如果要純粹叛逆,就是金屬樂和死亡金屬放下去。
愛來愛去的歌可能有些好聽,卻不得人生真諦,那只是pop,或者是人類發情求愛的載歌載舞,所以把周杰倫王立宏林俊傑聽一遍就夠了,那僅代表回憶和經典,可是不反映人生意義。
此外還有一種發洩情緒的,就聽各國國歌和國際歌,假裝很偉大。
真正音樂除了追求至高藝術,至少應反映人生或現實問題。一首歌背後的意涵,像是Scott McKenzie的San Francisco代表60年代文化那樣,是不可抹滅的。
我曾幼稚的認為,2000年以後的音樂都不能聽了。可是最近接觸到的新好音樂,應是萬能青年旅店的郊眠寺,各種暗喻,呈現現代人的荒涼感,比艾略特的荒原更加寂寥,人的精神是電子荒原。或者我覺得,自己是眼高手低罷了,因發覺真相而思想痛苦,到頭來現實世界還是魯蛇,自以為良好不刻奇,就是逃避現實、不切實際。就像十萬嬉皮裡面所稱呼的四體不勤,五穀不分,我就是個理想主義者,受情感衝動趨使,最後怨天載道的矛盾人物,我不知道我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