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觀點參考自 PTT C-Chat討論串 [閒聊] 反二次元兒童色情的都是哪種人啊,該討論串有很多觀點交互。
真實的作品該禁,但虛擬的不該介入。就跟禁止暴力電玩一樣,完全禁止虛構作品是沒意義的行為。
這裡有二個案子值得參考,想當然爾失敗了。
- 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以排除不涉及任何真人、受害人的虛構作品作為取締對象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 應予以修法,將不存在現實對象之各類虛擬創作排除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之外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如果真的要管制,政府應該在每個人的手機強制安裝色情守門員,並公告ISP業者配合政府管制各大危險網址,減少EE園區業績又能保護人民小綿羊,太好了,我們這個連聯合國都進不去還要走政治正確路線的中國政府真的太厲害了。 瓜地馬拉總統:「台灣是唯一且真正的中國」支持主權完整
真實兒童色情應該管,虛擬作品兒童色情不該管#
兒童色情漫畫近年來多為日本出口,日本虛擬的兒童色情漫畫,比真實還不真實。漫畫家常常為了性慾化小孩,將兒童的身體接上大人的身軀,於是就會看到設定上小學年紀的女孩,擁有肥嫩的屁股與漂亮的身材曲線,漲紅的乳頭,並且有豐富的性知識,口交技巧純熟。例如,很多插圖都會有魅惑的眼神配上幫你哈的手勢。在漫畫家設計的劇情中,小孩子還懂得自己扭腰主導性愛場面,這是很不現實的東西。
在漫畫通常會讓一般人覺得色,想當熊頭的,仍是強調性感身軀的幼女居多。這種幻想的幼女畢竟只是幻想,現實不會有這種頭腦伶俐,身體性感的小女孩出現。且為規避犯罪嫌疑,漫畫中的女孩常常自稱自己是900歲的老妖婆。
也有漫畫家刻意走寫實風,不強調性感身軀而強調成年男性侵犯幼女的畫面,參考真實新聞、暗網流出片段繪製而成的強暴未成年少女的漫畫,有些甚至年齡下降到對象為嬰兒,或是繪製兒童與兒童性交的畫面。
這種的會落人口實:「如果漫畫家沒看過真實兒童色情,怎麼想得出侵犯蘿莉的劇情!兒童就是先被剝削的才有虛擬兒童色情漫畫,故虛擬兒童色情應該被禁止。」
但 創作與現實世界的事件這沒有必然關係 ,說漫畫的劇情受到真實世界的影響也好,可是你怎麼解釋那些更重口的劇情呢 ——— 世界上有人被殺,所以不該製作暴力電玩?有本書叫做《好人總自以為是》,作者說,某些道德方面的東西,問為什麼要遵守,別人卻說不出所以然?如果法律依照這種不合邏輯的事情下去立法,那麼就是一種惡法,箝制思想的自由。
暴力電玩跟虛擬兒童色情都有固定客群,所以販售這類商品是在侵害現實兒童?兒童性犯罪者多半持有兒童色情製品,不絕對代表是因為讀了這些作品才有犯罪動機。大多數人的行動力,可能還不比讀了共產黨宣言於是想解放全人類,奪權亂殺人的左派康米要強。我不是在為現實的戀童癖做辯護,對小孩子下手的人應當受到懲罰,然而這怎麼能連累到虛構作品上呢?如何論證,兒童色情漫畫會讓真實的小孩受到傷害。
如果我們沿著種種不合理的邏輯下去推論,那麼可以得出,獸控的漫畫應該禁止,因為虐待動物;描繪窈窕叔女的漫畫應當廢止,岐視胖子。同性戀的漫畫應當禁止,因為小孩子會學壞。只要這樣想一想,就會越覺得「管虛擬」的東西的作法,就越是不合理。
法律要如何保護小朋友#
按照作品完成後作者就死了的理論,我傾向相信,藝術作品本身是沒有特定目的的,重點在於觀賞作品的人,本身有怎樣的想法去詮釋並指導它自身的行為。
法律可以禁止色情作品放在顯眼處給小朋友閱覽,你也不應該在小孩子面前說我喜歡看小女孩內褲。小孩畢竟得需要一定保護,除防止接觸到戀童癖者以外,還要防止LGBT誘拐。
可是,法律不能完全禁止作品存在於世界上,這叫做惡法。就如文章開頭所提到的,要保護不該接觸到這類資訊的人的作法,就是用數位控管手段來防止,或者加以說明開導。俗話說,圍堵不如疏通。
如果說已經有一定的隔離手段,例如年齡限制的阻攔機制吧,就沒有必要完全消滅作品形式。尤其那種書籍不要求人們拜他,或是以其為榜樣的工具書,那麼禁絕就是多管閒事,是濫權。
你可以基於所謂普世價值觀(即使那種價值觀是歐美強加於世界各國的)不喜歡虛擬的東西,但是不能立法禁止表意自由。尤其在網路世界,此種行為不可能禁絕的完。那麼如何不越過法律的界線,一切看自己的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