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人不需要理由,但是這樣是對的嗎?
如果不是基於事實以及理性推敲,出於單純的好惡而詆毀別人,將有色濾鏡戴上而廢言,因為討厭對方,就預設前提去解讀所有的言論。沒有想過對方的立場,為何會講出這些話。
那麼這是不對的吧,不論出於好玩亦或是天性,壓抑這種本性,穿別人的鞋子想,就算對方是粗暴言論,也是要站在對方的角度想。這樣的話,免對身陷意識形態很深,而偏離話題主旨開始無端謾罵的人,這個時候變成這一方在憐憫對方。
可是自己不需要辯護嗎?發言參雜任何情緒就是構成不嚴謹討論,謙卑的姿態有,辯護自己的觀點便要基於事實,同樣對對方的論點感到不悅,訴諸道德倫理判斷只會沒完沒了。因此對整個討論有全局的認識,能避免落入瞎罵的陷阱。
如果遇到純粹挑釁來亂的應付不來的就隨他們說吧。只是當大氛圍環境下若大部分人跟著房間的大象說謊,站出來發聲便是有必要。儘管搧動性、偏離事實的話語可以掀起輿論支持,不過如果說的是實在話是不會愧對自己的良心的。注意有搧動性的話語也會被認為是實作在話,不過誠實的內容比帶風向要好。
常見的情況是討論不只是要互相穿對方的鞋,對方還會要求你穿很多人的鞋,並說你有沒有考慮到其他圈圈叉叉的問題、好比說圈圈叉叉等。但說來冷血,基於事實真的東西是真的就是真的,學會於情緒話語辨認出事實並加以回擊才是重點,甚至有時候承認自己觀點有錯誤並沒有什麼好可恥的。純粹歪曲事實的,要學著剔去邏輯謬誤,分辨這場討論有無正當持續的價值,還是只是口水戰。
那麼總結便是,不是看別人說別人做了什麼,如果不是自己知道的東西,不能做出有效客觀的評價。